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金诚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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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争议解决刊物》第37期发布!
金诚同达《跨境争议解决刊物》第37期如期而至。本期刊物共计收录4篇文章,由多位优秀律师贡献独到见解和办案经验,与各位分享交流。以下文章摘要,供各位一览。
1. 仲裁调查取证司法协助的实践突破——基于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案例的实务观察
赵平、吕斯琼、张佳敏
2025年5月,上海国际商事法庭首次以调查令形式支持国际商事仲裁调查取证,标志着我国在仲裁与司法协同机制建设上的重要突破。该案不仅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仲裁调查取证路径,也增强了国际仲裁在我国开展的制度信心。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仲裁庭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依据,并以上海和广东的仲裁调查令制度为代表,分析地方性规范与实践运用。在此基础上,参考《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及美国、英国和瑞士的相关规定与实践经验,深化对该机制逻辑与发展的理解。文章最终基于当前制度,提出对仲裁实务各方具有参考价值的操作观察与建议。
2. 周惠明诉挪信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孙国平及张骏(HCCT 96, 97, 98 & 99/2024 [2025] HKCFI 1503)案件摘要
乌佩贞、罗凯文、李岚、岑琳
本案涉及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HKCFI)对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四份有利于申请人周惠明的仲裁裁决的执行。裁决作出后,孙国平及挪信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采取多重资产规避措施,企图阻挠裁决执行。香港法院审理后决定延长全球资产冻结令、准予Chabra禁令以及批准任命接管人。法院驳回了被申请人方撤销执行裁决的申请并判令其承担赔偿费用,充分体现了香港在面对裁决后阻碍执行的情形下强力应对以坚定维护仲裁结果。
3. 人工智能领域近期涉知识产权典型判例内容摘要
蔡硕
本文收录近期境外法院及监管机构作出的人工智能领域典型判例,涵盖版权侵权和专利授予两个常见案件类型,最大程度呈现各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与裁决结果,为人工智能法律争端解决提供司法实践资料。
4.电子提单《海商法》修订后的司法路径研究
逄若鸣、袁常淇
电子提单是航运数字化转型的关键要素,但其应用面临法律障碍。现行《海商法》以纸质单证为设计基础,无法满足电子提单发展需求。《海商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积极应对,明确电子运输记录与纸质单证法律效力同等,借助功能等同等原则,为电子提单项下物权流转筑牢法律根基。对于立法完善后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还需司法实践在个案中探索。未来司法领域推动电子提单全面应用,可依靠技术认证体系构建与司法规则持续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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