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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一份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妥推进《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通知》明确,即日起报批建设的高度超80米住宅项目,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土地供应和消防审查环节征求同级消防救援部门意见,确保与我市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的国家标准,并于202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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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里面对于住宅的空间环境控制指标中提出了,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为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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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标准还明确等——
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提升为不低于3.00米;
每套住宅都有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
将现行要求规定的7层起设置电梯,提升为4层起就要设置电梯,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目标,为住宅建设划定新基准。对此,深圳《通知》称,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即10月9日前),已完成规划审批的土地整备(含利益统筹、安置房用地等)、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以及已取得用地批复的征地返还用地、置换用地项目,可按照已审批通过的规划(或用地批复)以及我市规划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后续实施工作。部队住宅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原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规划审批的土地整备(含利益统筹、安置房用地等)、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以及已取得用地批复的征地返还用地、置换用地项目,可按照已审批通过的规划(或用地批复)以及我市规划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后续实施工作。部队住宅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建筑高度超过80米的住宅项目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在土地供应和消防审查环节征求同级消防救援部门意见,确保与我市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三、相关单位应做好标准规范的有效衔接工作,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优化设计、合理布局、提升品质,推进“好房子”建设。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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