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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存140元得280元,每月返15元话费!”看到某营业厅这样的宣传语,山东省的刘宇(化名)果断办理了套餐。使用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该套餐的优惠实际只需预存100元即可享受。刘宇的经历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从线下的话费充值、美容美发、餐饮消费,到线上的游戏充值、平台会员、网购返利等,各类诱导充值的营销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
(10月9日《法治日报》)
“预存140元得280元”的话费优惠,实则多收40元;“充值500元免费送鞋”,却暗藏诸多消费限制;“幸运顾客中奖”的美容福利,竟是诱导充值的圈套……《法治日报》记者调查揭露的一系列“诱导充值”乱象,遍布线下线上多个领域,不仅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消费市场的公平与诚信。要遏制这一歪风,必须让“诱导充值”者“偷鸡不成蚀把米”,使其违法行为变得“很不值得”,最终“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
“诱导充值”本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侵犯。从法律层面来看,正如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燕燕所言,这类行为往往构成欺诈性销售或虚假宣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要么夸大优惠力度,像刘宇遇到的营业厅,将实际只需预存100元的优惠包装成“预存140元得280 元”,凭空多收费用;要么刻意隐瞒关键条款,如鞋店不告知预付款不退、美容机构不说明预存款使用限制,让消费者在后续消费中才发现“入坑”;要么利用界面设计、话术诱导等手段,如影视平台的“软性误导”、游戏平台的隐蔽提现规则,让消费者在不知情或冲动下充值。这些行为严重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使消费者陷入“看似占便宜,实则吃大亏”的困境。
面对“诱导充值”的重重陷阱,消费者维权之路虽有法可依,却仍面临不少阻碍。赵燕燕律师提出的保存证据、协商、投诉、诉讼等维权步骤,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指引,“退一赔三” 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也赋予了消费者更多底气。但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因证据保存意识不足、维权流程繁琐、涉及金额较小等原因,选择自认倒霉,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不能仅依赖消费者个人的维权努力,更需要监管部门、立法机构、行业组织等多方协同发力,构建起全方位的治理体系。
监管部门必须主动出击捣毁“诱导充值”的老巢。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将监管触角前移,深入线下门店、线上平台,加强对营销宣传、合同条款的审查,对刻意混淆概念、隐瞒信息的经营者及时发现、严厉查处。比如,对美容行业、游戏平台等乱象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有力震慑。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打通监管数据壁垒,让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司法机构联动起来,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当经营者意识到“诱导充值”不仅会被罚款、曝光,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失去市场信任时,自然会权衡利弊,放弃这一违法行为。
我们需要让“诱导充值”真正成为“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赔本买卖,还消费市场一片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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