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芦苇等水生植物不但为河流湖泊增添了自然生态之美,其生长过程中还能够通过吸收氮、磷等物质而净化水质,是名副其实的河流湖泊“清洁工”。但是芦苇等水生植物如果在成熟期不能及时收割打捞,任其在水中腐烂,那么就会把生长过程中吸取的氮、磷等污染物还给水体,加速水体富营养化。不被收割打捞的水生植物还可能引发火灾、影响行洪。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过去民间利用芦苇等水生植物制作扫帚、苇席等物品的一些传统行业已逐渐消失,导致一些地方的水生植物得不到有效利用。当前,在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上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水生植物综合利用涉及收割打捞、收集运输、开发利用等多个环节,单凭企业的力量难以为继。二是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目前,一些地方对水生植物的资源化利用主要集中在饲料、食品等领域,而对其在新能源、制药等新领域的利用还较少。三是科技创新相对滞后。一些地方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产学研结合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一些关键技术难题难以突破,影响了资源化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加强水生植物综合利用,不仅可以解决其在水体腐烂过程中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还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资源,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强化政府主导。建议各地突出政府主导地位,采用“政府补贴+市场化运营”模式,扶持企业就近建厂或设立原材料基地,降低水生植物种养、收割成本,推动水生植物综合利用。如内蒙古自治区投入财政资金1.3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乌梁素海地区水生植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现了水生植物“生态产业化、治理长效化”的目标。
强化政策扶持。建议建立完善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扶持政策体系,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如在政府性采购上,可优先考虑生物质模塑餐具、可降解材料等水生植物综合利用产品。对水生植物综合利用产业符合国家绿色信贷相关条件的,积极推广与水生植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绿色信贷产品,破解绿色产业贷款难的问题。
强化科技创新。组织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联合,共同开展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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