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杨乃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杨乃占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伟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甄小静、李兴民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翟勇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华、郭明华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亮同志任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华同志任冀南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向军同志任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淑芹同志任市中心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冯娟同志任市第一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张付猛同志试任市审计局副局长,申甲同志试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保新同志试任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锋同志试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利娜同志试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刘秦徽同志试任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已于2025年8月期满,同意以上6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董秀立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郭建清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杜满红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红梅同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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