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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化名)称,自己在广东汕尾一家海鲜大排档,遭遇“茶位费刺客”。黄女士表示,他们一行13人,其中有5个小孩(包含两名婴儿),在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2元。查看账单时,她发现大排档收取了13份茶位费。话题“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登上热搜。
广东人有饮茶习俗,餐馆收取茶位费较为普遍。即便这是地方特色、行业惯例,但餐馆在收取茶位费时不能乱伸手。然而,上述海鲜大排档竟把两名婴儿列为收费对象,分别收取3元茶水费,难怪黄女士质疑:8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也未饮用茶水,为何还要收费?这种“数人头”式收费很荒唐很滑稽。
因为这违背了消费的基本常识,即“有消费,应付费”,而无消费意味着没有产生成本,不该付费。然而,8个月婴儿没有自主消费能力,身边的大人也没有让其消费茶水,却被收取茶水费。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网友反映,遭遇过类似情况。这或许说明,部分餐馆向没喝茶的婴儿收取茶水费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乱收费行为。从常理来说,该海鲜大排档应该根据顾客实际消费情况收费,即多少个人使用了碗筷、饮用了茶水,按照提前公示的收费标准精准计费。但实际情况是,通过数现场的人头来收费,“胡子眉毛一把抓”,就连8个月婴儿也被当成成人消费者进行收费,既滑稽可笑又让人颇感愤怒。
原因是,这不是工作失误,而是有意为之,通过向8个月婴儿收取茶位费,来提升餐馆业绩、增加营业收入。之所以说该餐馆故意这么做,顾客反映的“海鲜称重使用的黑色塑料袋,一半都是水分;一顿饭3000块,基本都是便宜海鲜”,也印证了餐馆唯利是图。当餐馆经营者眼里只有利益,就会出现乱收费行为。
黄女士要求商家退回未使用的茶位费,并按市场价退回多收的餐费,遭到拒绝。此事被曝光后,商家第一时间联系黄女士道歉,并按照市场价退回了餐费。这说明该商家乱收费已成为习惯,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面对舆论压力则不得不选择妥协。目前当地市监部门已介入调查。该商家处于“暂停营业”状态。
可以说,该商家为自己的行为正在付出代价,最受如何受到行政和市场惩罚,有待于观察。从法律角度来说,无论是向没喝茶的婴儿收取茶位费还是海鲜袋中注水,都不符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规定,面临法律惩罚。同时,消费者也可能对这种商家用脚投票。
实际上,围绕“茶位费”争论已久。比如,不管顾客喝不喝茶,一律按人头收费,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此前就被质疑;再如,一餐厅“一壶茶只算一茶位”两个月前也引起关注。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将规范“茶位费”提上日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前告知消费者茶位费的收费标准,显然必不可少。
餐馆按人头收费的做法,也要纳入规范之列。因为这不符合公平原则,原因是消费者没有喝茶没有产生成本,岂能被收取茶位费?好消息是,今年广州计划制定《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并展开问卷调查征集市民意见,问卷中包含“茶位费”。希望以问题为导向对茶位费全面规范,才能更好传承保护地方早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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