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大兴公安分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出租房屋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聚焦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违规短租、存在治安隐患等突出问题,通过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力守护辖区居民居住安全与社会治安稳定!
# 一、处罚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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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大兴分局林校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对出租房屋入户走访中,发现辖区车站中里一房屋出租人王某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后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出租人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二
近日,大兴分局魏善庄派出所在辖区王各庄村开展检查工作中,发现一房屋出租人刘某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致使房屋存在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该房主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大兴分局清源路派出所近日在辖区波普中心开展出租房屋检查中,发现出租房主赵某某存在违规短租出租房屋情况,公安机关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对该房主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 二、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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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住房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办理出租登记,填报租赁住房信息和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信息等内容;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短租住房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对个人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三、警方提示 #

•房东须严格履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义务,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人员。
•租户应配合房东完成信息登记,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 四、房屋租赁新规 #
从9月15日开始,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入依法规范成长的新阶段。
《条例》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哪些突出问题?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
1
哪些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用于出租的住房,《条例》规定,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此外,《条例》明确,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2
为什么要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
《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以前租房,租房双方通过自主协商,拿着固定模板的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如果没备案,一旦出现纠纷很容易扯皮。合同备案,是为了更好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租赁交易和合同有备可查。
如果房东不去备案怎么办?《条例》专门赋予承租人一定的自主权,明确规定,如果出租人未办理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此外,租客有了备案合同可以更方便办理居住证和提取公积金。长期来看,备案有助于推动租金透明化,整治市场长期存在的“二房东”现象。
3
租房遇到违法或侵权行为时怎么办?
当租房遇到违法或者侵权行为时,租户可以根据不同的状况,向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投诉或举报——
▪和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纠纷,或者遇到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或违规隔断出租等违反建筑安全、房屋用途变更等行为的,找住建部门;
▪治安管理类违法行为,找公安部门;
▪出租房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找消防部门;
▪租赁过程中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经营行为,找市场监管部门。
此外,基层调解组织或法院、12345政务服务热线、消费者协会,也是有效的投诉渠道。在投诉前,一定要准备好租赁合同、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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