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设立违规动火作业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在本县行政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大型仓储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以下动火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属本次举报范围:
1、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责任制的,包括明确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动火作业时间、范围以及防护措施;
2、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
3、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
4、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属地备案制度,动火作业前向乡镇(社区)履行备案手续的;
5、动火作业期间未严格落实“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的。
二、举报方式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单位对交办、转办的举报信息及时查处,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奖励。
三、举报要求
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理,请您在举报时尽量提供以下信息:
基本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详细地址(包括场所名称、楼层、部位)。
行为描述:清晰说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如无证电焊、现场有大量可燃物等)。
证据材料:尽可能提供清晰的现场照片、视频或其他证据线索。
个人信息:为便于联系和发放奖励,请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我们承诺严格保密)。
四、奖励办法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奖励举报人100至200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举报人50至100元;属于轻微违法行为或可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奖励举报人20元。奖励实施结束后应及时登记造册。
本公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本公告所称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临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
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临县消防救援大队代章)
2025年9月23日
来源:湫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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