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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三赎基督”(又名“门徒会”)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六名被告人作为组织骨干,通过秘密聚会、传播邪教资料等方式发展成员,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三赎基督”系1995年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的邪教组织。该组织的传教方式具有明显的迷惑性和组织化特征,主要利用部分群众面对的贫困、疾病等现实困境及信仰需求,以“医病赶鬼”“神迹见证”为诱饵,虚构“生命粮”等承诺骗取信任,鼓励信徒以“拉人头”的方式无差别传教,反复灌输歪理邪说,扭曲社会价值观,形成传销式扩张,许多受骗群众遭受了财产和身心的巨大伤害,社会危害性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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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邪教组织不仅危及社会安定和家庭幸福,更侵蚀基层治理与社会诚信基础。参与“三赎基督”等邪教组织属违法行为,这些组织的头目和骨干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要提高对邪教渗透模式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抵制一切邪教组织,一旦发现身边有邪教组织的不法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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