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9月30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当日起由不超过30.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含)。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4月11日,宁波兴瑞电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详情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9月30日。
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099983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977.27837万元÷29777.7837万股=0.0999832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999832元/股。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及影响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据此,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 调整前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 30.70元/股 - 0.0999832元/股 ≈ 30.6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9月30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6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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