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公示
为促进巴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鄂自然资发〔2024〕2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2〕10号)等有关规定,巴东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巴东县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编号:2025CPKF4228230002)(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方案内容如下: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巴东县信陵镇营沱社区、西瀼坡社区和野三关镇铁厂荒社区、石桥坪社区,总面积15.5395公顷,拟征收面积8.9615公顷,包含三个集中连片地块和八个零星地块。集中连片地块一位于信陵镇营沱社区,拟征收面积0.4978公顷;零星地块一、二、三、四、集中连片地块二、地块三均位于野三关镇铁厂荒社区,拟征收面积为1.2323公顷、1.3446公顷、2.0509公顷、1.6649公顷、1.2486公顷、0.8785公顷;;零星地块五、六、七和八均位于野三关镇石桥坪社区,拟征收面积为0.0014公顷、0.0129公顷、0.0025公顷、0.0271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一)成片开发必要性:是实现土地征收、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发展、保障被征收土地权益的必要性。
(二)成片开发效益分析:本片区拟征收土地8.9615公顷,通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将大大提高社会经济总量,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此外,片区内项目建设完成后带来的经济效益将持续增长,带来土地出让收入和项目收益,从而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规划符合性和选址适宜性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巴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定位、要求,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未突破巴东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巴东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
根据《巴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成片开发范围部分位于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野三关镇铁厂荒源梦片区和石桥坪片区均承诺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时与巴东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
(三)选址适宜性分析
经核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所在区域不与周边存在不可协调的矛盾和冲突,已避开各类禁区;地面交通便利,满足周边片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具备设置建设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的条件。
同时,场址地质条件较好,不属于地震断层和泥石流、流沙、严重滑坡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不属于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或地基土性质不良的特殊地基土区域;不属于堤坝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和泄洪区。
经查询,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及周边3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巴东县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前期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重点采取工程措施,如加固边坡、削坡减裁、护坡挡墙等;在项目建设期间,减少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影响,防治诱发地质灾害;在项目建设后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危险性,确保该区域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经核查,本方案300米范围内存在压覆已实施省级基金勘察项目的情况,已同步编制矿产资源压覆报告。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2749公顷,占比27.50%,拟实现综合运输功能;居住用地8.9295公顷,占比57.46%,拟实现提升居住品质功能;工矿用地0.0439公顷,占比0.28%,拟实现工业生产功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814公顷,占比14.68%,拟实现社会福利与公共服务功能。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上安排项目3个,涉及地块11个,项目类型为居住用地、工矿用地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2025年-2026年,2年内实施完毕。
2025年实施居住用地项目1个、工矿用地项目1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2.1709公顷,土地供应面积2.1709公顷。
2026年实施居住用地项目2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6.7906公顷,土地供应面积6.7906公顷。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6.5543公顷,均为现状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2.18%,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标准。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巴东县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巴政发〔2024〕1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巴东县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巴政发〔2025〕2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的标准发布后以新的标准为准。
(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情况
经与最新版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成果、部下发“三区三线”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套合分析,本方案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自然保护区。
本方案涉及天然林1.1869公顷、省级公益林3.0509公顷,建设单位需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土地批供数据统计情况,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给巴东县下达的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任务量为7.7867公顷,本县2024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量为7.9333公顷,消化处置率为101.88%;巴东县2024年不存在闲置土地任务量和处置量,故不做具体分析。综上,巴东县均完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任务,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四)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考核情况
根据关于2022年度湖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的通报,2022年度湖北省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中,在全省共47个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排第10位。根据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的通报,2023年度湖北省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中,在全省共53个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排第9位。根据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的通报,2024年度湖北省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中,在全省共53个省级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中,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排第10位。近三年巴东县经济开发区排名均不在全省排名末位,达到《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要求。
(五)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情况
目前,巴东县存在已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8个。
《巴东县野三关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30001)于2022年6月获得批准;《巴东县大支坪长岭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30002)于2022年6月获得批准;《巴东县茶店子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30003)于2023年3月获得批准;《巴东县2023年主城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30001)于2023年4月获得批准;《巴东县2023年清太坪镇等江南两个乡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28230002)于2023年8月获得批准;《巴东县2023年度绿葱坡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30003)于2024年4月获得批准;《巴东县2024年度水布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3CPKF4228230004)于2024年2月获得批准;《巴东县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编号:2025CPKF4228230001)于2025年5月获得批准,对本次成片开发方案批准实施无影响。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巴东县北京大道164号、邮编:444300、联系人:王卉云、联系电话:4333365)书面反馈意见。
来源:长江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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