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既是短兵相接的“心理战”,又是斗智斗勇的“攻坚战”,有准备的谈话往往是突破问题线索的有效途径。
在新形势下,对依纪依规进行审讯的要求越来越严,对此,审讯人员更应该努力学习审讯心理学,强化业务素质,特别是要提高谈话技巧和取证能力,尤其要注意做到在审讯过程中把握“五不说”。
一、掌握主动,不说“没有气势”的话
审讯取证中,常有一些被审讯人自恃职务高、关系广、手段高明,气焰嚣张,不配合调查。
审讯人员切不可在气势上输给对方,审讯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代表纪检监察机关与被审讯人谈话所肩负的使命,在谈话中牢牢把握主动,莫失正义之势。
如某市纪委在对该市经信委原副主任邵某进行审讯时,邵某临近退休,曾长期担任过基层要职,阅历丰富。
谈话初期,邵某大谈任职经历、工作成绩、领导表扬、付出的辛苦,等等。
对此,审讯人员采取两种方法,有效地突破了被审讯人负隅顽抗的心理防线。
一是及时打断其“自我展示”式的表说,严肃地提醒当事人,谈话不是听他汇报工作、讲成绩,而是要他向党组织交代问题,正告当事人认清形势。
二是主动出击,牢牢把握谈话主动权。
当邵某在谈到自己在任职期间做出许多贡献时,审讯人员则及时而主动地接过话题,将前期准备充分的证据——其任职期间所经手的项目资金一笔一笔和盘托出,让邵某自己考虑在经手这些项目资金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是交代还是继续对抗。
当听到审讯人员掌握如此清晰的证据后,邵某极度震惊,马上陷入沉默,其心理防线彻底被攻破,最终交代了受贿问题。
二、文明审查,不说“侮辱人格”的话
审讯取证要尊重被审讯人权利,把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工作做到位,尽力消除对方抵触和顾虑情绪,要尽量取得被审讯人的信任,而不能急功近利,甚至诱供逼供。
尊重被审讯人权利,就是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审讯人,坚持在话语上不说侮辱人格的话,更不容许打骂体罚被审讯人。
在生活上,对被审讯人尽量给予关照,包括做好避免给被审讯人吃带刺带骨的危险食物、提供确保安全的洗漱用品等生活细节,充分保证被审讯人按时休息、有病就医的人身权利。
三、讲究策略,不说“暴露意图”的话
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和被审讯人都会通过对方的语言、态度、神情、举止等揣度探查彼此的虚实,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寻求应对的方法与策略。
审讯既是遭遇战,也是攻心战。
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应尽量不谈具体问题,防止被审讯人摸清审讯人员谈话意图后有意回避。
在必须通过展示证据掌握主动之时,审讯人员也应多使用模糊语言、一语双关等谈话技巧,使被审讯人摸不清究竟哪些问题已被组织掌握,促其如实供述。
如某市纪委在调查该市农委副主任周某某受贿案时,虽然审讯人员已掌握其三次受贿5万余元的证据,但审讯人员的落脚点不应仅仅是落实这三笔受贿证据,而是应以此为切入点,突破更多的问题。
此案中,审讯人员没有轻易点示已掌握的问题,而是分步适时模糊透露,通过政策攻心迫其主动交代,挖出其不被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四、坚定信心,不说“透露底细”的话
谈话如同战略布局,要学会善于隐蔽意图、不“透露底细”,尽量保存实力,以达到出其不意、一招制胜的目的。
如在某市道路拆迁过程中的违纪案件,拆迁工作组负责人王某早在外围初核期间,就多次和相关人员聚集串供、向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亲戚咨询、在网站查询纪检监察机关审讯方式方法。
此案有三个明显特点:
第一,被审讯人智商较高。
在初核时,曾多次召集相关人员串供,将统一口供材料复印人手一份,指使拆建公司、评估公司有关人员销毁被拆迁户原始入户测量图和照片,企图让审讯人员查不到事实证据。
第二,熟悉审讯方式和流程。
谈话第一天接近午饭时间,王某就有意打断谈话,质问审讯人员怎么还不给其用餐。
事后,据其交代,诸如此类的打断或暂缓谈话企图转移重点的做法,均是其向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亲戚详细咨询所知。
第二,反调查能力强。
王某在网站查询得知,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就怕交代问题得不到真实印证或缺乏一对一证据这两类情况。
谈话初期,他主动交代了在拆迁过程中四五笔受贿行为,但经外围调查都不属实。
后来,据其交代正是因为他发现审讯人员虽然掌握其和拆迁公司串通虚增拆迁评估价格的问题,但始终没有见到旁证,断定审讯人员手中并无实证可以证明其受贿,于是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拒不承认,给审讯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
最终,在审讯人员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一份其签字的存档文件,才突破其心理防线。
因此,审讯中的谈话,一定要在掌握充分有力的材料基础上展开,运用不同的谈话技巧,以期收到最佳效果。
五、保持清醒,不说“表露情绪”的话
审讯人员要始终保持头脑冷静、镇定自若,与被审讯人谈话时,不论被审讯人是配合还是不配合,所交代问题是大还是小、是真还是假、是已掌握的还是没有掌握的,都不要流露出倾向性的表情和言语。
在被审讯人交代问题时,审讯人员应做到“三不”,即不记录、不追问细节、不喜形于色。
要让被审讯人从审讯人员的言语、表情上捕捉不到任何信息。
被审讯人员的谈话笔录应由监控室的记录人员认真记录。被审讯人在谈问题初期都是试探性的,审讯人员要让其在试探中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彻底交代问题,而不是“挤牙膏式”地交代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宣金祥 房文豪。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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