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像吗?
一位农村妇女,只因为对判决不满意,抱怨了一句“谁这么判就是没良心”,就被判罚拘留15天,外加10万元的罚款。
而这位农妇的丈夫,被人用锤子砸伤,不过判了拘留15天,罚款2.54万元。
其中的判决,堪称云泥之别。
这件事情发生在山东临沂,那位农妇名叫杨宝花,是山东临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办中洪湖村村民。
2023年的时候,杨宝花丈夫王某和同村村民孙某发生了纠纷,两个人争执不下,致使事态升级。
在乡下,村民之间的纷争屡见不鲜,彼此生活在一个村子,矛盾日积月累的,因为一寸地、一句话而闹出事情,比比皆是。
杨宝花的丈夫和孙某发生纠纷后,孙某一时冲动,竟然提起羊角锤砸向杨宝花的丈夫。
后来经过鉴定,杨宝花丈夫的伤构成二级轻伤。
这个打人案件审理过程不可而知,但这速度也真是缓慢,直到两年后的2025年6月,案件的一审才做出了判决。
临沂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为,打人的孙某被拘役3个月,赔偿杨宝花家各项损失共计2.54万元。
判决下来了,杨宝花却很不满意,她表示,这个结果她接受不了,丈夫被羊角锤打伤,判三个月轻了,赔偿两万多也少了。
一般来讲,原告都不会满意的,都希望得到更多的赔偿。
六月上旬的一天,55岁的杨宝花便来到临沂经开区法院的执行大厅,注意不是来到法庭里,她来寻找那个主审的于法官,要和法官当面理论。
就在这个执法大厅中,杨宝花喊了一句:“谁这么判决,谁就是没有良心。”
此话一出,法院可没惯着,立即将杨宝花抓起来,然后迅速做出处罚决定,拘留15天,罚款10万元。
理由是杨宝花公然侮辱、谩骂法官,态度十分恶劣,妨碍了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99条。
杨宝花自然不肯认罪,骂人就罚款10万,闻所未闻,于是在6月23日的时候,她向临沂中院申请了复议。
谁知道,复议的结果到了8月28号杨宝花才收到,有一位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告诉她申请复议已经超期了,所以复议不受理。
在此期间,杨宝花的女儿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分两次向法院交了10元罚款,这才让杨宝花结束拘留回到家中。
在《第二十条》电影中,有这么一句话: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就这个案件来讲,打人赔偿2.5万,骂人罚款10万,这符合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
一个瞎子都可以看出,两次天壤之别的判罚,执行了不一样的标准。
有律师解读此案,指出判决其中的多处硬伤。
其一,适用法律错误,因为事件并不是发生在法庭上,而是在之外。
其二,第199条规定中,拘留和罚款是单选题,不能两者并用。
其三,就算是用199条规定,那么罚款也不应该超过一千元。
其四,行政复议的过程存在问题,导致杨宝花复议逾期。
其五,那位法官既是被“侮辱谩骂”对象,又是审理的法官。
案件曝光后,各大媒体都对此事做了相应的报道,纷纷指出案件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其中有一家媒体直言不讳:公正是让人心服,不是让人闭嘴。
法律人更应该要敬畏法律,而不是让法律成为自己情绪的武器,每一次判决都要慎重再慎重。
因为,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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