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山东四人入室抢婴案,今天上午9点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曾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某、王某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姜甲儒一家此前还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677万余元,涵盖17年的寻亲费用、精神损失等。法院判决,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庭审结束后,姜甲儒代理律师李圣接受看看新闻记者采访称,被判死缓的曾某某表示不服判决,并辱骂了被害人及其他同案犯。当时,法警都捂不住他的嘴,在宣判过程中法庭甚至不得不一度中断。
姜甲儒及家属认为量刑过轻,表示将提出抗诉。
看看新闻记者: 赵沁蓝
编辑: 谭悦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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