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关于征集
制售假劣肉制品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具体征集内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餐饮酒店、烧烤店(摊)、火锅店、大排档、快餐店等餐饮场所制售、使用假劣肉制品或过期变质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2.农贸市场、商贸超市、生鲜卖场、肉制品零售店、旅游城市风味特产零售店等肉制品售卖场所制作、售卖、使用假劣肉制品或过期变质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3.屠宰场、肉制品加工窝点(作坊)私自宰杀、加工、售卖患病(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禽畜,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4.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
5.加工、售卖患病(病死)家禽家畜、假劣肉制品或过期变质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6.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7.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冷冻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5-110,18986636911(朱警官)。
2.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城区淦河大道18号咸宁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邮编:437100,收件人:朱警官,电话:18986636911。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特此通告
咸宁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7日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
一审/编辑:宋晓宇
二审:石丽丽
三审: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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