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四十多年前,我还是一名小学生的时候,学校曾组织过很多课外背诵考核。背诵的内容有《小学生守则》、“五讲四美三热爱”,以及今天要说的《城市环境卫生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我在当时是很认真的,不但完成了老师针对某一条的抽考,还能故意用很快的语速背诵全部内容。然而这种背诵竟然没能成根深蒂固的记忆,以至于多年后回想细节,却只有模糊的概念充斥脑海。
颁布“十不准”是当年吉林市城市生活中的大事。据说起因是八十年代初,某领导(也有说是外宾)来吉林省游玩,有感于环境卫生的糟糕,临走时分别评说吉、长两座城市是“真山真水真埋汰”和“假山假水假干净”。原本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就已经兴起了“爱国卫生运动”,在吉林市不仅出台过《公共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还在各级“爱卫会”的组织下,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之所以出现环境卫生滑坡的状况,大致与十年动乱对社会管理的松懈有关。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吉林市“脏乱差”的状况,当时的市政府花了很大的气力。尤其是在1982年。早在这一年的开春时节,因冰雪消融,环境卫生问题十分突出,3月7日市党政军领导曾与三十万群众一起“上街治脏,净化江城”。3月末又经人大会议通过了《吉林市公民卫生守则》。8月,为进行市容市貌整治,启动了“拆三小”。到了9月中旬,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市政府颁布了“十不准”,以此作为细化市民卫生管理的公约。
关于“十不准”的内容,我查阅了很多史料,可惜只见名称,并没有具体内容。前不久,网友牧溪提供了一个“版本”的内容。之所以说是“一个版本”,是因为有网友记忆中关于不准饲养家禽家畜的内容并不在其中。牧溪所提到的“十不准”内容如下: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贴乱画;不准损坏公物;
不准破坏绿化;不准乱停乱放;不准私搭乱建;不准乱穿马路;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大小便。
在当年,为“十不准”的切实落实,吉林市政府还在10月印发了“吉市政发[1982]168号文件”,细化了“十不准”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全市各区,市直各委、办、局,各国、省、市营企事业单位,从教育、宣传、监督、管理等几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其中针对中小学,还提出组织学生利用课余、周日、节假日到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上设“十不准”监督岗。
既然提到监督,让学生熟悉“十不准”内容就成为基础和前提,恐怕这也是学校组织学生背诵的原因。遗憾的是,大多数学生对背诵似乎有着天生的抵触,于是有把《小学生守则》”不准乱花钱“移花接木的,也有故意把“不准暴饮暴食”生搬硬套的,甚至有的学生会在台下提示台上“卡壳”的人——“不准挑吃穿”……以至于本来严肃的背诵考核,时不时就会发出莫名其妙的笑声。
历史的看,“十不准”的重头戏还是“拆三小”。当时吉林市的市区内,平房、火炕楼私搭各种门斗、棚厦存放木柴煤块的情况十分普遍。这些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市容卫生,还阻碍了交通顺畅,甚至还导致过火灾等祸患。从1982年开始,直到1984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在贯彻”十不准“的运动中,“拆三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到了1988年,吉林市人大颁布《吉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作为管理依据,曾经的“十不准”正式退出了历史。
时光荏苒,四十多年后,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能完整背诵出1982年吉林市政府发布的《城市环境卫生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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