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出境前往金三角欲参与电诈活动,最终一无所获反获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分别判处被告人蔡某价、杜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
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蔡某价、杜某超经境外人员吴某弟(未到案)安排,出境至老挝金三角经济特区的诈骗窝点,学习诈骗话术、包装社交账号等,以“投资理财”为由针对中国境外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但未成功骗得财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蔡某价、杜某超出国境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超过30日以上,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二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蔡某价、杜某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法院 张高雅
编辑:颜欢媛
审核: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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