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3大类共1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浙江嘉佳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嘉兴市经开长水庆丰幸福里农贸市场小高淡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嘉兴市港区嘉非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嘉兴优胜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嘉兴亿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经开区、港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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