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婧婷 朱德良 记者 王瑞)近日,两名驾驶员均出于“自告奋勇”的心理驾车上路,却故意隐瞒自己早已失去驾驶资格的事实,最终面临法律严惩。
9月4日13时许,朱某坐在一辆白色小车副驾驶上经过沪武高速。不久,驾车员说天太热感觉不舒服,朱某立即在服务区换了座,开始驾车。当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朱某却慌了神,“我没带驾驶证。”
经查,朱某曾因违法被吊销驾驶证,且从未重新考取,当天属于无证驾驶。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车上路将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无独有偶,近日南京交警高速九大队民警在宁马高速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丁某无法提供有效证件。他说,原本车辆由朋友驾驶,途中朋友突发不适,自己认为夜里“偷摸开车”没事,便自告奋勇驾车,隐瞒了自己早已被吊销驾驶证的事实。民警依法扣留车辆,丁某同样将面临1000元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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