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9月17日,成都中院举行“成都法院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通气会,现场发布9起典型案例。
新闻通气会现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内容既涵盖竞业禁止、女职工“三期”保护、职业健康检查等传统劳动权益保障司法审查,同时也涉及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合法性审查、调岗降薪权利边界界定以及惩治虚假诉讼等前沿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出成都法院在平衡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力市场公平、诚信、秩序等方面的裁判理念。
记者注意到,在肖某与某按摩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成都法院注重平衡企业风险与劳动者责任,依法打击不诚信的“劳动碰瓷”行为;在李某某与甲装饰公司、乙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中,揭穿虚假诉讼新模式,依法打击建设工程领域易发频发的“虚假讨薪”。
在邱某与某技术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聚焦“三期”女职工这一特殊群体,在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优先保障女职工基本权益,彰显对女性劳动者的特殊司法关怀。
在龙某与某材料公司劳动争议案中,针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法院将职业健康检查设定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强制性前置程序,为劳动者筑起健康安全防线。
在陈某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中,认定“不当调岗降薪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须支付赔偿金,既防止企业滥用用工自主权,又为企业调岗降薪提供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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