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鹿邑农业农村局2020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拖欠设备款72万四年未付,谁动了专项资金?
国家明确要求政府和国企带头清欠,做到“应付快付、应付尽付”,并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其目的就是遏制拖欠行为发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这也是对民营企业的一种“松绑”。
为了进一步,确保清欠工作能够顺利推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版(2025年6月施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需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逾期需付利息并面临联合惩戒,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健全防范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强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这一举动无疑是让被拖欠企业看到了曙光。
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在账款清欠一事上,仍旧是能拖则拖,能忽悠一天是一天,严重背离了国家的清欠条例。
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2月份中标“鹿邑县2020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中标价格为161万元,2021年3月8日该公司与鹿邑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了合同协议书。
协议书中,就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合同工期、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价款形式、双方责任及义务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其中,签约合同价款为161万元,固定单价,付款方式为,设备到项目实施地点安装前,甲方(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支付给乙方(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的40%,即64.4万元,作为项目第一次付款,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支付给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的30%,即48.3万元作为项目的第二次付款,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鹿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鹿邑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的27%,即43.47万元作为项目的第三次付款,在系统交付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支付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质保金3%,即4.83万元…
合同签订后,河南马某松科技有限公司依约完成了合同所约定事项,令人唏嘘的是,身为甲方的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并未依约支付款项,质保期已过,按照合同约定鹿邑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完成全额支付,而事实上鹿邑县农业农村局仅仅支付了80余万元后,剩余72余万元截止到目前,四年过去了72万元分文未付。
据了解,鹿邑农业农村局2020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72万元,四年之久未付,这笔专项款资金极有可能被挪用或者挤占。
用,直白的讲挪用专项资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在实际中,不乏挪用专项资金的案例,无论挪用资金的数额大小,都可能对单位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
换言之,中小企业是创造就业、改善民生、推动创新的重要力量,是促进经济转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其生存与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肌体的健康程度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事关广大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影响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和市场活力,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此,鹿邑县农业农村局有必要,有责任,有义务及时解决这一拖欠问题,能否得到重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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