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太原市卫健委获悉,近日,太原市卫健委联合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20个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支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自2025年9月28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快构建普惠为主、覆盖城乡、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托育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围绕六大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全面系统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切实满足广大家庭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需求。
加大托育服务用地保障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加大托育服务用地保障,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非营利性托育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居住社区须按规定配建托育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托育服务设施未达标住宅部分不得交付使用。已建成社区则通过改建、补建、扩建或资源共享等方式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支持闲置商业、办公、工业、医疗卫生、住宅和仓储存量房屋等改造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符合条件的不需进行规划调整及土地和房屋性质变更。
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若干措施》要求,加快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建成一批的良性循环。
支持社区、用人单位、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托育服务建设,推进“15分钟托育服务圈”布局。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带头建设普惠托育点,并鼓励农村地区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居住相对集中、社会经济条件允许的农村社区开展托育服务。
推动“互联网+托育”发展
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加快形成“1+10+N”托育服务指导模式,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等服务。同时推动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提供疾病筛查、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鼓励建设托育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托育服务全方位、全时段实时监控,推动“互联网+托育”发展。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托育企业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并定期发布经认证的新产品,逐步提高太原市“晋心托”普惠托育服务品牌的公信力和知名度。
2026年起,市财政给予运营补助
自2026年起,市财政将对普惠托育机构按实际入托人数给予运营补助:独立托育机构550元/人·月,幼儿园办托班350元/人·月。被评为市、县级示范托育机构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对于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还可享受免征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对政策内生育的婴幼儿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加强人才培养,完善队伍结构
构建托育服务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推动托育机构与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院校学生考取托育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相关院校、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培养或员工培训。各县(市、区)扶持1-2家优质培训基地,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等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托育专家库,鼓励和支持开展托育服务技能竞赛活动。将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人员纳入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
规范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机制
全面落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托育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支持行业协会参与制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与信用记录管理,促进社会监督。
《若干措施》聚焦“弱项、短板、空白”,六大方面28条举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标志着太原市托育服务进入规范化、普惠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来 源: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李喜芳
责任编辑:王 淼
校 对:张晓燕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张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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