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F-35是世界上第一款隐身舰载机,但却并不是美国海军最想要的舰载机,如果能让美国海军拥有F-35C设计的拍板权,F-35C绝对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而中国的歼-35,才是美国海军心目中F-35C完美的样子。
美国海军对F-35C的不满意,并不是技术原因,而是设计缺陷。从技术性能来看,F-35C算得上美国海军有史以来最先进的战斗机,大推力涡扇发动机、高度现代化的航电设备、优秀的雷达隐身能力、全面的精确制导武器库、极致的战场态势感知能力,远远领先于已经退役的F-14“雄猫”重型舰载机。
可是自F-35C服役以来,美国海军却对这款先进的舰载机诟病不断,明明是被寄予厚望的“战斗力倍增器”,却变成了“麻烦制造者”。2022年,美国海军一架F-35C在南海着舰时坠海、2025年,又有一架F-35C在滑行时因前起落架意外收起导致机头着地。2020年,根据F-35联合项目办公室公布的信息,F-35战斗机长时间保持超音速飞行状态,造成的震动可能会引起战机尾部的损坏并破坏隐身涂层,并且这一问题不能通过修改机体解决,只能通过更改飞行控制软件来修正,舰载版的F-35C和F-35B战斗机都具备在不纠正这一缺陷的情况下完成所有作战任务的能力。
对美国海军来说,舰载机经常需要跟随航母连续数月在海上执行任务,航母上的维修条件非常有限,受损的舰载机只能在航母返回母港前一直处于受损状态,F-35C的这类问题将导致美国海军在远洋的战斗力严重下滑。
按理说美国是世界上研究舰载机时间最悠久的国家,不太可能在舰载机设计方面犯下低级失误,但是F-35C却不一样,它的问题更多是贪大求全造成的。研发出F-35的“联合战斗机计划”,目的是设计出一款各军种通用的一体式战机平台,其中包括陆基战斗机、舰载机、短距起飞/垂直降落战斗机、攻击机,而这些飞机在性能侧重点上并不一样,有些甚至还存在矛盾的地方。比如陆基战斗机更重视兼顾机动性与超音速性能、攻击机更重视低亚音速操控性能、舰载机最好有两台引擎保证远洋飞行安全、短距起飞/垂直降落战斗机则必须采用一台引擎的设计。于是F-35就牺牲了一些舰载机方面的设计,比如单引擎影响了飞行安全、主起落架太靠近机尾,导致尾钩设计不合理,增加了钩住阻拦索的难度。
而且为了成为一款合格的攻击机,并且还要具备在维持隐身能力情况下执行对地/对海精确打击任务,F-35需要一个更深的内置弹仓,可舰载机又对尺寸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导致F-35最后变成了军迷口中的“肥电”,飞机被设计的又短又粗,这下子大弹仓有了、占据甲板的面积也没有增加,那么代价是什么呢?答案是严重增加了飞行阻力,F-35的单引擎推力比F-16增加了近50%,可F-16能飞到2马赫,F-35最快却只能飞到1.6马赫。而超音速性能对舰载机来说同样非常重要,在舰队遭到敌方轰炸机攻击的时候,舰载机必须尽快赶往预定空域进行截击,此时舰载机的速度就是整个航母舰队的生命,慢一会可能就无法赶在敌方轰炸机发射反舰导弹前将其击落。
冷战时期,为了对付苏联的超音速轰炸机群,美国海军装备了F-14重型舰载机,优秀的超音速性能配合AIM-54远程空空导弹,成为了美国海军可靠的空中保护伞。现在保护美国海军的变成了慢吞吞的F-35C与射程缩水的AIM-120,表面上看是四代机变成五代机,战斗力更强了,可单从截击能力这一点来看,其实是严重的退化。
如果让美国海军自行对F-35C进行修改,那么F-35C应该采用双引擎设计、机身更苗条、配备射程更远的空空导弹、着舰性能要更好、拥有更高的甲板整备效率,按照这些要求整改完之后,美国海军就会发现,他们得到了一架歼-35。
歼-35虽然采用了与F-35非常相似的气动布局,甚至连座舱盖开启方式都一模一样,但两者还是有着肉眼可见的差别,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歼-35要比F-35苗条了许多,看起来更像是一架战斗机,对比“浑身赘肉”的F-35非常明显。
另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歼-35采用了双引擎设计,即便在单发失效的情况下,依然能依靠另一台引擎返航,这对于经常需要在大海上执行任务的舰载机来说非常重要。
歼-35另一个亮点,就是自带伸缩登机梯,这在解放军其他型号战斗机身上是没有的。美国的F-15、F/A-18、F-35都设计了伸缩登机梯,不需要的时候收纳在机体内,需要使用的时候由地勤人员手动开启。这种伸缩登机梯的好处是提高了飞机整备效率,地勤人员不需要携带额外的登机梯并架设在战斗机上。对于舰载机来说,这个设计比较有用,因为航母甲板可谓寸土寸金,所有舰载机都不需要额外配备登机梯的情况下,能够节约空间并提高整备效率。不过F-35这些美国飞机的伸缩登机梯是手动操作的,需要地勤人员帮助飞行员开启或收纳。而根据新华网的报道,歼-35的登机梯能够自动伸缩,这样在没有地勤人员帮助的情况下,飞行员自己就能收放登机梯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非常有用。
歼-35另一个让美国海军羡慕的地方,则是空战火力。别看F-35C拥有一对大弹仓,但是长度与宽度并不占优势,主要是为了容纳1000磅炸弹和NSM反舰导弹,在弹仓深度上有优势。但是在空空导弹携带方面,F-35的大弹仓就非常鸡肋了,每个弹仓只能携带2枚AIM-120空空导弹,这让F-35在维持隐身模式的情况下,只能携带4枚AIM-120。为了提高F-35的空中火力,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着手为F-35进行改进,计划使用名为Sidekick的“适配器”将AIM120导弹的装载数从4枚增加到6枚,但以美国军工复合体的效率,想要完成对数百架F-35的改进需要花不少年时间,所需资金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而歼-35就不一样了,作为一款主打空战的飞机,虽然没有F-35那样深的弹仓,但是弹仓设计更合理,根据相关部门的介绍,歼-35的弹仓能够携带6枚中远程空空导弹,这里指的应该是带有折叠翼设计的霹雳-15导弹,相比F-35那4枚AIM-120的载弹量,6枚霹雳-15无论是射程还是数量,都明显更具优势。虽然歼-35的对地/对海攻击火力不如F-35,但制空权才是一切的前提,要是连制空权都无法保障,再强的对地/对海火力都是摆设。美国研发F-35的时候,正是美国制空权最稳固的时候,装备水平遥遥领先假想敌。但是在歼-16、歼-20等新型战斗机服役后,美国已经无法保障制空权了,这个时候F-35的处境就非常尴尬了。
在中国海军装备歼-35后,美国海军的处境尤其尴尬,F/A-18本来就不擅长超音速作战,主打的也是多用途,F-35C依然没有弥补弱点,面对中国海军的歼-15T与歼-35组合,美国海军的舰载机在空战能力方面处于绝对下风,单打独斗的情况下,连制空权都无法保障,哪有心思携带其它弹药。
虽然中国的歼-35分为空军型和舰载型,但不同于F-35过度追求通用化的设计,歼-35的空军型与舰载机存在明显区别,比如空军型歼-35A座舱采用了采用侧杆驾驶员操纵装置,能够提高飞行员的抗过载能力,让战斗机具有更强的机动性能;而舰载型F-35采用了集成中央杆,飞行员坐姿更高,着舰时视野更好,双手握杆的方式还能够帮助飞行员着舰精准操作,并且这种操作方式与歼-15一样,降低了飞行员换装新一代舰载机的操作难度。而美国海军的F-35C则采用了侧杆驾驶员操纵装置,与空军型的F-35A完全一致,F-35C不止一次出现着舰事故,或多或少与侧杆驾驶员操纵装置存在一定关系,尤其是习惯了驾驶F/A-18着舰的飞行员,换装F-35C后会表现出严重的不适应,多年苦练的着舰操作习惯需要从头改变。
但是美国海军却没得选,F-35木已成舟,就算国会同意对F-35C进行针对性改进,凭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吃相,肯定会狠宰美国海军一顿。过去美国海军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舰载机,让其他国家看得流口水,也曾在中国家门口耀武扬威。如今风水轮流转,中国海军拥有世界上最好的舰载机,美国海军如果有得选,他们更想要歼-35,而不是体态臃肿的F-3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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