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5日讯为持续支持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近日,省药监局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细则》的出台促进了国家和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助推我省仿制药研发和制药行业整体水平的发展,提升全省制药行业的创新活力,规范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的管理。
二是规范补助流程。《细则》明确了“支付范围和方式、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绩效和监督管理”等相关补助资金支付、使用及监管的内容,规定了申报主体需满足经营状态正常、近两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药监局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发布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在审核流程上还增加了省委科技委审核环节。
三是突出绩效管理。《细则》规定,省药监局负责设定资金整体绩效目标,随省财政厅预算指标同步批复下达。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补助资格,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史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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