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戏台》到现实:权力改写剧本的法律困境与艺术尊严——以陈佩斯父子创作为例
电影《戏台》中,军阀洪大帅将《霸王别姬》硬改成"虞姬煮面条"的荒诞场景,与其说是艺术夸张,不如说是现实困境的镜像投射。陈佩斯父子通过这出黑色幽默,将"改戏"背后的法律争议与权力博弈层层剖开,在笑泪交织中叩击着艺术创作与法律保护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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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与改编权的核心争议
《戏台》中军阀以枪杆子为背书强行修改传统戏曲的行为,映射着现实中的著作权纠纷。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作品必须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现实中如2021年《茶馆》改编案,某剧团未经老舍后人授权擅自改编演出,法院判决其赔偿15万元,明确划定了经典作品改编的法律红线。这种法律规范与电影里洪大帅"霸王改吃面"的专横形成强烈对比——前者保护创作主权,后者则是对艺术尊严的践踏。
陈佩斯本人的经历更具标本意义。1999年他起诉央视擅自发行其小品合集,获赔33万元,却从此被主流舞台放逐26年。这恰如《戏台》班主面对强权改戏的困境:法律虽维护了经济权益,却难抵权力对创作生态的扭曲。当权力主体自诩为"最终解释者",作品完整性便沦为可以随意揉捏的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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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完整性与名誉权的双重危机
艺术改编的法律风险不仅限于著作财产权,更涉及创作者人格权。若为戏剧效果虚构负面情节,如给历史人物添加出轨、犯罪等不实情节,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的名誉权侵害。正如《戏台》里虞姬被迫"下厨"的荒诞改写,这种对原型的扭曲改编不仅破坏作品完整性,更可能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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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斯在现实中坚持的"创作主权",恰恰是对这种风险的主动规避。其子陈大愚在剧组身兼数职,70岁的陈佩斯仍坚持亲自把关剧本,这种代际传承的严谨态度,本质是在权力与资本的夹缝中守护艺术完整性。当影视行业盛行"魔改"原著时,这种坚守更显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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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力干预的次生灾害
改戏行为的法律后果往往具有连锁效应。电影中军阀改戏导致戏班生存危机,现实中权力越界同样会产生"寒蝉效应"。陈佩斯案后,小品创作者普遍面临平台强势、维权艰难的双重困境,这种系统性压迫比个案侵权更具破坏性。正如某戏剧团劳务纠纷案所示,当权力主体忽视安全保障义务,底层从业者权益便首当其冲,艺术领域同理。
值得关注的是,陈佩斯父子通过代际接力完成突围。陈大愚在剧中饰演仗势欺人的恶奴,戏外却继承父亲对创作主权的坚守,这种戏剧内外的互文,恰是突破权力困局的希望所在。当年轻创作者开始用法律武器捍卫艺术尊严,洪大帅式的"改戏霸权"终将失去生存土壤。
结语:
从《戏台》到现实法庭,改戏行为的法律后果早已超越个案范畴,成为丈量艺术自由与社会文明的标尺。陈佩斯父子用26年缺席换来的不仅是33万元赔偿,更是对"枪杆子改戏"这种权力逻辑的终极拷问。当《著作权法》第24条明确划定的"合理使用"边界,遭遇洪大帅式的蛮横改写时,我们更需要陈佩斯这般"宁肯谢幕也不违心"的勇气——因为艺术尊严的底线,正是文明社会的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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