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现将工作中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注意出行安全。
【案例一】
李某某,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竹山村人,2025年9月1日20时25分许,在彩云大道(彩云路)彩云大道富康街路口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36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二】
朱某某,祥云县祥城镇朱家营人,2025年9月1日20时39分许,在彩云大道(彩云路)彩云大道富康街路口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44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三】
杨某某,祥云县祥城镇红莲村人,2025年9月1日21时16分许,在和谐大道紫云路路口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 3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四】
张某某,四川省资中县龙山乡元通村人,2025年9月2日20时23分许,在黄里线0公里100米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 22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五】
杨某某,祥云县云南驿镇北屯村人,2025年9月2日21时37分许,在文化东路九鼎路路口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 31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六】
罗某某,临沧市云县漫湾镇昔宜村人,2025年9月2日21时43分许,在黄里线0公里100米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58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案例七】
陈某,祥云县云南驿镇陈家营人,2025年9月6日19时49分许,在黄里线0公里100米处,因饮酒后(呼气式酒检结果为51mg/100ml)驾驶机动车被祥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
01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 ,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常识。
03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
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为全面加强县城区和各乡镇集贸中心的交通管理,规范行车、停车秩序,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巍山县对县城区和各乡镇集贸中心开展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巍山县公安局】
对部分交通违法车辆
予以公开曝光
交通违法车辆
车辆号牌:云LKZ718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5-9-8
违法地址:马鬃山-宁洱(马宁线)K3497+900M路段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照片:
车辆号牌:云L9R119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025-9-8
违法地址:孙家巷与土锅街交叉口路段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照片:
车辆号牌:云LR1128
车辆类型:小型面包车
违法时间:2025-9-8
违法地址:马鬃山-宁洱(马宁线)K3497+900M路段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照片:
车辆号牌:云L5H135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2025-9-9
违法地址:马宁线K3477+340M至马宁线K3497+260M南涧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违法照片:
车辆号牌:云L03U03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5-9-5
违法地址:马宁线K3477+340M至马宁线K3497+260M南涧方向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违法照片:
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今天曝光部分车辆违章行为,是为了保障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请大家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
来源:祥云警方在线 巍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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