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在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调解室里,一场历时13年之久的水泥买卖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周某与郑某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从最初对立争执、“拍桌子理论”,逐步走向理性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拖欠十三年的水泥款
2012年,郑某在江平镇万尾村向周某购买水泥,后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结清全部货款。十多年来,周某多次催促郑某还清货款未果,矛盾逐渐累积。2025年8月,周某向东兴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江平法庭经初步审查,考虑到双方矛盾历时较长、情绪对立严重,决定借助“哈亭解纷法”的成功经验,以“法官+特邀调解员”的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从激烈争执到理性沟通
调解初期,双方对尚欠货款具体金额分歧很大,郑某情绪激动,甚至当场拍桌子表示不满。面对该情况,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并未急于求成,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陈述,逐笔对账、厘清事实,并适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特邀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缓解双方对立情绪,推动双方由对抗转向对话。
调解结果:
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经过耐心协调,双方确认了欠款数额,并就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最后,郑某主动走向周某伸手言和,周某欣然回应。一握一笑间,13年的积怨得以冰释,纠纷得以化解。
本案是江平法庭在京族群众聚居区实质化解纠纷的又一范例,通过深化“枫桥经验”新实践,既做到了“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又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东兴法院
作者:李健刚
编辑:黄舒婷
责编: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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