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直播带药”“买药赠药”等处方药网上销售行为,可能被监管部门亮“黄灯”警示。
9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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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处方药网络零售”即指依法取得药品零售许可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网络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经营行为。由于药品网络销售既涉及药品零售企业也涉及第三方平台方,征求意见稿对于前述两类相关经营主体分别列出合规要求。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所售药品来源合法、流通过程可追溯。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确保展示的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换言之,未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或者临床医生的超适应证开具的药品,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有义务加强管理和排查。
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销售处方药的过程中,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避免以下存在法律风险的行为:以答题竞猜、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积分兑换等方式提供处方药;以提货卡、核销码、优惠券等形式向公众直接或变相销售处方药;将处方药以商品组合或套餐等形式向公众销售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指南仅对处方药网络零售活动的合规管理作出一般性指导,不具有强制性。药品网络零售相关从业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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