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一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我局拟依法对以下三类人员持有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予以注销或撤销,并声明作废。
一、对81名超龄且资格证在有效期的从业人员(见附件1)持有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
二、对酒后驾车的从业人员(见附件2)中涉及网约车(148条数据)及出租车(210条数据)的从业人员撤销其持有的从业资格证件。
三、对有严重暴力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见附件3)中涉及网约车(4条数据)及出租车(3条数据)的从业人员撤销其持有的从业资格证件。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11日前进行反馈,联系电话:3223120(州交通运输局行审科)。
附件:1.超龄且资格证在有效期的从业人员;
2.有饮酒后驾驶记录的从业人员;
3.有严重暴力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日
来源: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官网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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