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纪委监委9月2日消息,日前,经博罗县委批准,博罗县纪委监委对博罗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易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朱易彬(资料图)
经查,朱易彬公器私用、以权谋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易彬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罗县纪委常委会、博罗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易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博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规定终止其博罗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朱易彬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县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朱易彬曾任博罗县公庄镇镇长、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博罗县龙溪街道党工委书记、博罗县政府办主任等职。
2011年7月26日,博罗县人民政府职务任免通知显示,朱易彬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2012年8月后,朱易彬以博罗县公庄镇委副书记、镇长身份公开出席活动。
2017年6月后,朱易彬回到博罗县交通运输局任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9月后,朱易彬任博罗县龙溪街道党工委书记。
2022年1月17日,博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朱易彬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2024年12月29日,最新的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分工及协调工作安排的通知显示,朱易彬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安排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全面工作。
2025年2月8日,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还显示,单位负责人为朱易彬。
朱易彬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更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方向,其带来的启示尤为深刻。一方面,党员干部必须摒弃 “侥幸心理”、筑牢 “纪律防线”—— 朱易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突破廉洁底线违规经商、利用项目审批等权力谋取私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本质是对纪律规矩的漠视,这警示所有公职人员:“红线” 不可越、“底线” 不可破,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一旦将公权异化为 “私器”,必然受到纪法严惩。另一方面,此案彰显了 “监督无死角、追责零容忍” 的治理决心 —— 从立案审查调查到 “双开” 处分,从终止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所得,再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整个处理过程依规依纪依法、环环相扣,既体现了对 “关键岗位权力寻租” 的精准打击,也传递出 “不管职务高低、无论违纪何时,只要触碰纪法红线,就必被严肃追责” 的强烈信号。此外,这一案例也倒逼权力监督体系持续完善:针对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腐败高发环节,需进一步健全 “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问责” 的全链条制约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公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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