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的20万彩礼,婚后女方父母用它给女儿买了车,离婚时居然要当共同财产分?”小丽拿到判决书时,满是不解。
彩礼的财产属性,是很多夫妻离婚时的争议焦点——到底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德略律所主办婚姻家事案件的党红亮律师,结合这起真实案例,拆解“彩礼属性”的认定规则,教你避开分割误区。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强自由恋爱,双方父母对未来的女婿和儿媳妇也都十分认可,为了支持双方尽早结婚,男方家里给了小丽娘家20万现金作为彩礼。双方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两年后,小丽和小强因为生活琐事摩擦不断,小丽一气之下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要求与小强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小强主张,20万元彩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院支持了小强的诉求。
彩礼是男方父母给小丽父母的,为何最终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经查:婚后,小丽的父母考虑女儿的单位离新房比较远,心疼女儿上下班挤地铁,便主张用彩礼钱给小丽购买车辆,并登记在小丽名下,日常上下班由小强负责接送。鉴于该事实,认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先明确:彩礼的法律性质
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给彩礼,也不论是是男方给予女方还是女方家庭财产,法律上都认为给付彩礼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的对象、赠与行为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彩礼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这就意味着:彩礼的属性不是“一刀切”,要分情形判断。
分情形看: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党律师总结了3种常见情形,对应不同的财产属性:
1.婚前给女方/女方家庭,未婚后处置:属个人/家庭财产
如果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直接给到女方本人或女方父母,且婚后没有用这笔钱购买“夫妻共同使用的物品”(比如车、房),也没有存入夫妻共同账户,那么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或女方家庭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比如:婚前给女方10万彩礼,女方一直存在自己母亲的银行卡里,离婚时这笔钱就是女方家庭财产,男方不能要求分。
2. 婚前给女方家庭,婚后女方父母再赠与女方,但未明确“单独赠与”:属共同财产
这就是上述案例中的情况——婚前彩礼给了小丽父母,婚后小丽父母用该笔钱给小丽买车,但未明确说明“这辆车只赠与小丽一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婚后受赠的财产若未明确“单独赠与”,则默认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加上这辆车平时小强也会使用,符合“夫妻共同使用”的特征,因此法院认定为共同财产。
3. 婚后给女方的彩礼,无明确单独赠与:属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后男方才给的,且没有证据证明“是单独赠与女方个人”(比如书面协议、明确的口头说明),默认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比如:婚后男方家给女方5万“彩礼”,未说“只给女方”,离婚时这笔钱要按共同财产分。
避免彩礼纠纷的实用建议
如果女方父母想让婚前彩礼“始终属于女儿个人财产”,避免离婚时被分割,党律师建议:
01 写书面“单独赠与协议”
若用彩礼给女儿买房、买车,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明确写“本车辆/房屋由女方父母用婚前彩礼出资购买,仅赠与女方XXX一人所有,与男方无关”,并由双方签字按手印。
02 现金单独存管,避免“混同”
若彩礼是现金,可以让女儿单独开一张银行卡存放,不与夫妻共同存款混用,也不用于支付房租、水电费等共同开销——一旦与共同财产混同,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共同生活”,离婚时难以区分。
○ 律师简介 ○
——党红亮律师——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资深婚姻家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央视财经频道嘉宾律师
·央视社教法制栏目特邀律师
·央视《法律讲堂(生活版)》专家库律师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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