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袁超一
9月1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在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中,湖北法院系统吴良志、赵千喜、伊鲁3名法官荣获“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2024-2028年)》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经申报推荐、专业评审、评选委员会评议、公示等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90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吴良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千喜、武汉海事法院伊鲁等3名法官榜上有名。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是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领域的最高荣誉,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开始组织评选。2009年以来,先后六届共评选产生346名。
吴良志为部分中基层法院授课
吴良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法学博士,曾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入选湖北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入围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
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第一名、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金奖。三十余次获得全国和省级论文奖项,多篇案例和文书在最高院、省法院获得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一、二等奖或被评为典型案例。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法学类专著两本,参编著作多部。
赵千喜在华中科技大学参加读书分享会
赵千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审判,办理各类纠纷案件4400余件,曾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湖北省审判业务专家”“武汉市百佳公务员”等荣誉。
其承办的侵害“米其林”商标权纠纷案、侵害“嘧啶胺”技术秘密纠纷案等7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侵害“1917”商标案裁判文书获评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注重审判经验总结和推广,围绕司法实践前沿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多项裁判观点和建议被有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
伊鲁在撰写资料
伊鲁,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法学博士,第二届湖北省审判业务专家,第六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获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青年人才。承办的“凯普罗塞”轮货损纠纷案首次同时适用国际条约和我国海商法确定承运人货损赔偿责任。
创造性地解释海事强制令并承办我国首例反禁诉令案件,获得了海商法学界高度认可并对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思路,推动将反禁诉令纳入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研究范围。承办的哈皮那船舶公司与江苏天元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船舶建造合同纠纷被评为“2017年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在《人民司法》《中国海商法研究》等多家核心期刊上发表7篇论文。承担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司法厅重大课题各一项。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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