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们孩子半年前刚散过瞳,这次复查还要做吗?”“散瞳对孩子眼睛有没有伤害啊?”“每次检查都要散瞳,实在太麻烦了!”在重庆爱尔眼科医院小儿眼病及视光科门诊,这样的家长疑问从未间断。看着孩子滴完散瞳药水后怕光、看近模糊的不适模样,家长们既心疼又担忧。究竟什么情况下必须散瞳?什么时候可以免去这一步骤?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总院)小儿眼病及视光科副主任吴平,今天就为家长解开这个谜题。
什么是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医学上称为“睫状肌麻痹验光”,是通过滴用特定眼药水使眼睛的睫状肌暂时放松,同时伴随瞳孔散大的检查方法。吴平主任解释,医生会在睫状肌麻痹、调节功能暂时消失的状态下验光,以获取排除调节干扰后的真实屈光度数。
“儿童青少年的睫状肌调节能力非常强,当长时间看书、使用电子产品时,容易导致调节痉挛,表现为‘假性近视’。”吴平主任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眼睛比作一台自动对焦相机,散瞳验光就是暂时关闭‘自动对焦’功能,帮助我们获取眼睛最真实的‘原始参数’。”
哪些情况必须要做散瞳验光?
吴平主任指出,并非每次视力检查都需要散瞳,但以下情况建议进行:
初次验光的儿童,尤其是12岁以下孩子,建议散瞳获取准确的初始度数;
存在中高度远视(≥300度)、高度散光(≥200度)等复杂屈光问题;
有斜视、弱视等特殊眼部疾病的孩子;
孩子视力波动明显,“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
近视进展过快,如半年内度数增长超过100度;
视功能检查发现明显调节痉挛。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孩子有青光眼倾向、浅前房等特殊情况,是禁用散瞳的。这也是为什么散瞳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的原因。”吴平主任补充道。
哪些情况可能不需要每次散瞳?
对于一些家长担心的“频繁散瞳”问题,吴平主任也给出了专业建议:
12岁以上青少年,如果近视进展不明显,且眼轴变化平稳,可进行小瞳验光,但若结果存疑仍需要散瞳;若半年前已散瞳验光,且期间度数变化不大,医生可能根据情况选择小瞳孔下复验;部分随访复查只需监测眼轴长度变化,不一定每次都要重新散瞳。
散瞳安全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许多家长担心散瞳药物会伤害孩子眼睛。吴平主任表示,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的散瞳验光是安全的医疗行为。“只要孩子符合散瞳条件,散瞳带来的副作用和不适都只是暂时的,不会对眼睛造成任何永久性损害。”
散瞳后可能出现的暂时现象包括:畏光(瞳孔散大导致怕光)和视近模糊(睫状肌麻痹导致看近困难),具体的恢复时间取决于药物类型。
除了主要副作用,少数使用阿托品等药物的儿童可能出现眼睛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现象,极个别会出现口干、脸红、发热等全身反应。“所有这些反应都是一过性的,停药后就会消失,家长不必过度担心。”吴平主任强调。
科学近视管理,不只有散瞳
吴平主任提醒,散瞳验光只是儿童近视防控中的一环。近视防控的核心目标是推迟近视发生年龄,避免发展为高度近视。“家长作为孩子近视防控的‘守门人’,一定要关注孩子近视发展的四个阶段,做好近视管理‘四查一建档’。”吴平主任建议,孩子3岁以后,家长应定期带其到专业眼科医疗机构做眼健康检查,建立“屈光发育档案”,连续跟踪检查儿童眼球和身体的发育情况。
当存在近视化发展趋势时,相关检查指标会显示异常并及时发出预警,帮助家长提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避免或延后近视的发生。对已近视的儿童,则可通过科学干预措施减缓近视发展速度,避免发展成为高度近视。同时,吴平主任提醒:专业的眼科医生会根据每个孩子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检查方案。家长既不要对散瞳过度恐惧,也不应盲目拒绝必要的散瞳检,相信专业判断,与医生充分沟通,才能共同守护孩子的明亮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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