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部署,展示荆州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强化监督的办案履职情况,推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推出“高质效办案”专栏,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止于至善”的追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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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敢敞开窗户了!屋后的煤堆场清走了,家里再也不用一天扫三遍黑煤灰了!”
近日,在沙市区某服装厂周边的农田旁,几名农户围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检察官,指着曾经堆放焦煤的空地,难掩心中的喜悦。
从“煤灰锁窗”到“开窗见绿”的转变,正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监督破解民生痛点、守护生态环境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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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沙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开展 “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专项摸排”行动中,连续接到村民反映:“服装厂院里堆了好多焦煤,一刮风煤灰就往家里飘,衣服不敢晒、窗户不敢开,连菜园里的蔬菜都蒙着一层黑灰!”
群众诉求就是监督方向,该院立即组建办案组,启动公益诉讼案件初步调查程序。
为精准掌握污染现状,办案检察官采用“无人机航拍+现场勘验”的立体化调查方式:通过无人机拍摄的高清影像,清晰显示该焦煤堆场位于服装厂内部闲置区域,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与周边民居直线距离仅100余米;现场勘查发现,数吨焦煤被分散堆放在露天场地,既未设置防风抑尘网、喷淋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也未采取篷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民生无小事,生态是底线。”沙市区检察院迅速启动 “检察+行政”协同治理机制,第一时间联合沙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属地乡镇政府召开现场磋商会议。会上,检察官出示无人机航拍影像、现场勘验笔录、农户询问记录等证据材料,明确指出相关行政机关在环境监管中的履职漏洞。三方最终达成共识: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督促涉事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负责统筹协调配合;检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会后,沙市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属地乡镇政府制发《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函》,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及责任分工。收到磋商函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帮助解决堆场搬迁中的清扫、运输等实际困难。涉事企业最终按期完成焦煤清运、场地清扫工作,困扰农户半年之久的污染问题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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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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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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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再次走进该区域,曾经的焦煤堆场已清理平整,周边农田里的蔬菜长势喜人,农户家中的窗户尽数敞开,微风拂过带着田园气息——“开窗见绿、呼吸清爽”的舒心日子重回村民生活。
“看到检察官一次次来跟进整改,我们就知道这事儿肯定能解决!”村民王师傅的话,道出了群众对检察监督的认可。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领域,群众的‘呼吸权’‘居住权’更是必须守护的民生福祉。”沙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针对流域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举措,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生态改善的实效,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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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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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市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邓海波 黄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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