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如果泉下有知,应该也会从棺材里跳出来,跟这位举报他抽烟的孙女士好好理论一番。
这几天鲁迅手里那支烟可真是被玩坏了——被P成了拳头、手机,甚至还有奶茶杯,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这位自称“控烟志愿者”的孙女士,事情起因也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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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鲁迅纪念馆有面网红墙,上面画着鲁迅先生夹着香烟的经典形象。
这位孙女士看到后不依不饶,先是8月22日向“浙里办”投诉,说这画“会误导青少年”,还说什么“有引导人室外聚集抽烟危害他人健康的风险”。她甚至建议把鲁迅夹烟的画面换成“右手握拳”。
一次投诉不够,她还来了个二次投诉,据说还在网上发了十几篇小作文,这次的理由更绝:说原画是鲁迅在室内吸烟,而墙画去掉了背景,就成了“室外公共场合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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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挺正义凛然是不是?但网友们可不是好糊弄的。
果然,一扒她的老底,事情就变味了。这位满口“公共利益”、“青少年健康”的孙女士,竟然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大力推销尼古丁袋!
她一边喊着禁烟,一边却向大家推荐所谓“折中方法”——买尼古丁袋代替香烟,还贴心地附上了“尼古丁袋销售渠道”,原来满嘴的主意,心里全是生意。
说实话,这种操作真是让人目瞪口呆,也足够卑鄙无耻。
这就好比一边喊着“禁毒”,一边偷偷卖毒品;一边喊着“保护青少年”,一边想着怎么从他们口袋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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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这种双面人的做法,让人不禁想起《知否》里顾廷烨奶妈常嬷嬷怒骂康姨妈的片段:你算个什么东西?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个猪头狗脸的姨母,三天两头来摆架子充老大。
要知道,鲁迅先生抽烟可不是什么杜撰出来的事情。
历史上,鲁迅确实是个老烟民,他自己在信中说过:“我酒是早不喝了,烟仍旧,每天三十至四十支。”许广平曾回忆说,鲁迅“工作时总是烟不离手”,甚至“每天在五十支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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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去世前一天的1936年10月18日,有人还看见他“坐在台子旁边的椅子上,右手拿着香烟”。抽烟是鲁迅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文学创作的一部分。在他的作品中,经常出现抽烟的场景。
《秋夜》中他“点起一支纸烟,喷出烟来”;《在酒楼上》的吕纬甫不断“掏出一支烟卷来,点了火衔在嘴里”。
如果我们因为现在提倡健康生活就要抹去历史人物抽烟的痕迹,那李白喝酒是不是也要被批判?岳飞身上的“精忠报国”纹身是不是也要被打码?关公的大刀是不是也要被说是携带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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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纪念馆的回应倒是很得体,他们说“会保留原有墙画。作为一家纪念馆,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历史”。
绍兴文旅局也表示收到了全国各地来的电话,大家一致要求不需要修改,他们会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投诉而盲目更换”。
这种不盲目迎合个别投诉的态度值得点赞,毕竟公共资源的分配应该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而不是“谁投诉谁有理”。
说实话,咱们的青少年没那么脆弱,不会因为看到一幅历史人物抽烟的画就变成烟民。许多人看到这面墙画,关注点不在于抽烟,而是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形象、独立精神与自由思想。
如果我们连历史真实都不敢展示,还谈什么文化自信?
更重要的是,这种动不动就举报、投诉的风气实在让人担忧。合理投诉当然应该被保护,但用情绪替代理性思考的轻率投诉,不仅缺乏建设性,还会加重行政负担,导致合理诉求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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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这种人,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却打着公益的旗号牟取私利。她自己推销尼古丁产品,却对历史人物画像吹毛求疵,这种双标行为实在令人不齿。
说到底,不就是想通过制造话题来吸引关注,然后从中牟利吗?这种套路我们见多了,但拜托能不能换个新鲜点的?别再拿我们的文化名人开刀了。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以为别人尊重我,是因为我很优秀,后来才明白,别人尊重我,是因为别人很优秀。”
这句话放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我们对历史人物的尊重,是因为我们懂得尊重历史、尊重文化;而对那些打着正义旗号谋私利的人,最好的回应就是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
总之啊,这场闹剧应该收场了。
让我们回归理性尊重历史,相信公众的判断力,而不是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牵着鼻子走。
鲁迅手里的烟,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炒作的工具,而是应该成为我们认识一个完整、真实的历史人物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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