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历史不能歪曲,鲁迅无需美颜。
绍兴鲁迅纪念馆的“抽烟墙”是游客打卡的热门景点。墙上,鲁迅先生夹着香烟,眼神犀利,背景简化为黑白线条,颇有文艺气息。不少游客会点支烟或打个火机,拍一张“给先生点支烟”的照片,致敬这位思想大师。然而,8月20日,控烟志愿者孙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这幅墙画改编自鲁迅在书房抽烟的照片,去掉背景后容易让人误以为鲁迅在室外吸烟,有“诱导吸烟”和“误导青少年”的风险。8月22日,她向“浙里办”投诉,建议把鲁迅的抽烟动作改成“右手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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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馆工作人员称,领导已知晓此事,“正在处理”。这事,真值得“处理”吗?
孙女士关注公共场所禁烟,出发点或许是善意的。毕竟,《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者可罚款50-200元。游客在墙前点烟拍照,虽说无伤大雅,却可能违反禁烟规定。
但是,不能因为游客点烟致敬鲁迅,就要把鲁迅抽烟给改掉。这幅墙画是基于鲁迅真实形象的艺术再创作。鲁迅抽烟是历史事实,据了解,鲁迅20岁左右开始吸烟,烟龄长达35年。香烟伴随着鲁迅,诞生了一篇篇犀利的文章。可以说,香烟几乎是先生思考时的“标配”。把抽烟改成“握拳”,不仅违背历史,还让鲁迅的形象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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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墙画,误导不了青少年。青少年会不会抽烟,取决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综合引导,一幅墙画的影响微乎其微。真要说“误导”,那《水浒传》里武松打虎是不是得改成“保护野生动物”?李白的《将进酒》是不是也得从课本删了,免得教坏小孩喝酒?
鲁迅的烟不仅是他个人嗜好,也是那个时代文人生活的缩影。他的批判精神在烟雾中孕育,犀利文字从烟头燃起。掐掉这支烟,等于抹去了一部分真实的鲁迅。如果连一幅鲁迅抽烟的画都接受不了,那如何面对断臂的维纳斯、裸体的大卫像?是不是要给维纳斯披上袍子,给大卫像穿上内裤?
鲁迅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如果连鲁迅抽烟的事实都不敢正视,又何谈学习鲁迅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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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文学家、思想家和新文化运动旗手,鲁迅已经是一种文化图腾,他的形象承载着时代记忆。改掉他的烟,看似小事,实则是对历史真实的“美颜”。如果今天因为“误导”改了鲁迅的烟,明天是不是要给岳飞的“精忠报国”刺字P掉,免得宣扬纹身?这种逻辑滑向的,是对历史文化的粗暴裁剪。
面对这样的投诉,官方谨慎可以理解,但不能“屈服”。如果真因为个别人无厘头的投诉,就掐灭了鲁迅的烟,那对鲁迅是一种讽刺,更是对鲁迅战斗精神的亵渎。鲁迅纪念馆不是游乐场,墙画也不是随意涂改的广告牌。改画的代价不仅是金钱,还有文化尊严的折损。
历史不是橡皮泥,想捏就捏;文化也不是滤镜,想美颜就美颜。鲁迅的烟,是他思想的注脚;掐灭这支烟,等于掐灭了一段真实的历史。孙女士的投诉或许出于好心,但好心不能成为曲解文化的借口。面对这样的投诉,社会需要正视的不是上纲上线的“政治正确”,而是尊重历史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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