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刷到好多企业老板和HR急得团团转,一问才知道,再过几天到9月1号,超龄用工的规矩要彻底变了!
之前总有人觉得“超龄员工签个劳务合同就行,哪那么多讲究”,但这次新规一落地,再这么想可就危险了。
说真的,以前咱们企业用超龄员工(就是那些领了养老金、过了退休年龄还出来干活的),确实有点“随心所欲”。
我见过不少老板,给超龄员工发工资用购物卡抵,要么就是拖到月底还不结;让人家周末加班,一句“你是劳务工,没加班费”就糊弄过去;
最让人心疼的是,有员工干活时摔了,企业居然拿“劳务关系不算工伤”当借口,让人家自己承担医药费,超龄员工维权的时候,跑断腿都不一定有结果。
但从9月1号开始,这些“图省事”的做法,全得改!最高法新出的那个司法解释,直接把“超龄员工一律按劳务关系算”的老规矩给废了;
人社部上个月也发了意见稿,明明白白说“别纠结叫啥关系,只要员工给你干活、听你安排、拿你工资,就得保障人家权益”。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有法律兜底,超龄用工的“空子”再也钻不了。 那些还抱着侥幸心理的老板们:“别觉得以前没事,新规就跟自己没关系”。
咱们来算笔实在账:要是你没给超龄员工签规范协议,工资给得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或者拖着不发,人家现在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你不光要补工资,还得付赔偿金,少则几千,多则几万;
要是你让有高血压的超龄员工去干高温活,或者强制人家节假日加班不给钱,人家能直接拒绝。
你敢辞退?一申请劳动仲裁,你不仅要赔违法解除的钱,还得被监管部门盯上;最严重的是工伤,以前能推就推,现在必须给超龄员工交工伤保险(钱全是企业出,员工不用掏),要是没交,员工摔骨折、得职业病,所有医药费、伤残补助都得你自己掏,我见过有人赔了几十万的,这钱比交保险贵多了!
而且这次新规不只是针对新招的超龄员工,以前就在干活的老员工也得按新规来。所以不管你是老板还是HR,现在必须做3件事,晚了真的来不及:
第一,赶紧换协议!以前那些只写“干啥活、给多少钱”的劳务合同,赶紧扔了。新的用工协议里,必须写清楚每天干几小时、每周休几天、工资具体多少(得比当地最低工资高)、每月几号发(比如固定15号)、工伤保险谁来交。
还有那些“工作受伤不负责”“自愿放弃加班费”的霸王条款,千万别写,写了也没用,反而会被认定违规,还得额外担责。
第二,立刻补保险!不管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9月1号前必须补上工伤保险。
先查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能线上增员,有的得去政务大厅办。千万别等最后几天扎堆,系统很容易崩,影响办事效率。
还有那些已经干了半年、一年的老员工,之前没交的,赶紧问社保局能不能补缴,别等出事了再扯皮。
第三,全面筛岗位!把超龄员工的岗位全捋一遍,高空、高温、重体力、有毒有害的活,一律不让他们干。
要是员工有高血压、糖尿病这些慢性病,赶紧调岗,比如去后勤、看大门,别让人家硬扛。我邻居家大叔快65了,在厂里干搬运,老板没调岗,结果上个月腰闪了,现在还在跟企业掰扯赔偿的事,多麻烦。
可能有人会说:“新规太严,企业成本要涨了”。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在帮企业“避险”。以前看似省了点钱,实则像没穿盔甲就上战场,万一出事就是大麻烦;
尤其是现在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并且在之后还会达到一个重度老龄化阶段,那么老年人的就业也是一个趋势。
不仅能缓解老龄化问题,还能实现老有所为,国家也会大力支持。再加上超龄劳动者也为就业市场填补了很多岗位空缺,比如餐饮服务、保安、保洁等,虽然是非常基础的岗位但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岗位。
年轻人也许不愿意从事这样的岗位,但正好也给超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的机会。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为了规避问题,很多企业都不再聘用60岁以上员工。
现在规规矩矩用工,员工干得踏实,不会随便投诉仲裁,企业也能安心发展,长远来看,能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此,你怎么看?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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