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解除溪洛渡库区库尾水域限航措施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企业、船舶:
根据目前掌握的水情相关信息,溪洛渡库区水位已逐步上涨,满足船舶通行的条件。为恢复该水域正常水运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现决定解除对溪洛渡库区库尾水域(月亮湾大桥至白鹤滩坝下干支流水域)的限航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时间
自2025年8月21日00时起,正式解除对溪洛渡库区库尾水域(月亮湾大桥至白鹤滩坝下干支流水域)的限航措施。
二、通航要求
船舶恢复通航后,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船舶安全管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航行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水位、水流变化以及气象条件,保持安全航速,谨慎驾驶,加强瞭望,与周围船舶保持有效沟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航行安全。
特此通告。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0日
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何君
责编:杨艳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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