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湖南“租赁县人民医院”案迎来终审判决。近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医院原实际控制人滕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南方周末,2025)。同时,法院责令滕某及其前任共同向集资参与人退赔经济损失9335.5万元
该案近亿元的债务由谁偿还,是上千名集资参与人最关心的问题。二审法院明确,以医院名义向社会集资系滕某等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不能代表医院单位意志,故县人民医院不构成单位犯罪,不承担退赔义务。巨额债务最终裁定由相关个人共同承担。
法院还裁定,当年卫生局将公立医院整体出租给不具资质的个人属违法行为,租赁合同自始无效。判决同时明确,用非法集资款项建设的内科楼等资产将被依法追缴,处理后优先用于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余款返还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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