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住房退个税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公告再次明确这一利好消息。
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01 政策核心,换房退税怎么算?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
1.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2.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3.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①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②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4.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02 申请条件
城市范围限制:出售和重购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均视为同一城市。
产权人关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来源:青岛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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