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有个事儿挺火的,直接冲上了微博热搜,估计不少人都看到了。
在广东湛江的一个体育场里,一群学生正好好地在跑道上跑步训练,有个黑衣老人在内圈散步。学生们其实已经注意到他了,还特意减速往跑道中间让了让。但没想到,这老人突然两次转身,故意用手肘去撞击跑步学生的胸口。那力道看着不小,幸亏学生躲得快,不然以当时奔跑的速度撞上,肋骨受伤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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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看完视频后话说得挺重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律师表示,这老人肘击的是胸部,力度还很大,学生又在快速奔跑中,很容易造成像肋骨断裂这类严重的伤害。他强调,不管这老人是铁了心要打人(直接故意)还是抱着“打了再说,为了解气”的心态(间接故意),都已经涉嫌故意伤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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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陈松涛律师也表示,如果这位老伯并没有明确的纠纷动机,仅仅是因为发泄个人情绪、逞强耍横而对学生实施攻击行为,并且这两次攻击行为发生在公开场合,具有明显的挑衅性质,那么此类行为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293条,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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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这次几乎是一边倒地批评老人,说什么“坏人变老”“倚老卖老”之类的气话。不过律师也提到,这类事儿背后其实是公共空间资源利用的冲突。老人觉得他在内道散步,学生的训练影响了他;学生觉得跑道本来就是训练的,自己正常训练没什么错。这种不同人群在同一空间活动产生的矛盾,现在还挺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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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减少这种冲突,场地管理方确实可以多做点工作。比如给不同锻炼需求的人划划区域,或者在人特别多的时候错开一下使用时间,现场有工作人员引导一下效果会好很多。万一真遇上了这种事,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是对的,如果受了伤,一定要让公安机关指定机构验伤,就算最后没立刑事案,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这些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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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在公共场所,大家还是得多一点互相理解和规则意识。现在喜欢锻炼的人越来越多,怎么在有限的空间里和谐共处,既考验每个人的素质,也考验着公共管理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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