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辖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花垣公安交警常态化曝光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具体案例如下:
01
案例一:

当事人:龙*玉
驾驶车辆:湘UK***2 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72mg/100ml
违法时间:2025年8月11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南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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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二:

当事人:王*潮
驾驶车辆:湘UG***7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52mg/100ml
违法时间:2025年8月11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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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例三:

当事人:杨*红
驾驶车辆:渝H0***2 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45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时间:2025年8月7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大云盘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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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案例四:

当事人:杨*平
驾驶车辆:湘UD****9 小型汽车
吹气测值:139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标准)
违法时间:2025年8月7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大云盘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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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案例五:

当事人:杨*
驾驶车辆:湘UE***5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174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标准)
违法时间:2025年8月13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城南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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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公安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精会对身体产生麻痹作用,导致神志不清、疲劳困倦、反应迟钝、视线模糊等,不仅会降低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作能力,还会影响对交通信号灯以及标志标线的辨别,切勿心存侥幸,务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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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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