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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天津证监局公布了对基金经理李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李丹作出交易决策,指示杨某尘具体实施下单操作。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趋同买入股票41只,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55%,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77%,交易亏损。最终,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
据披露,当事人李丹,女,1982年10月出生,住址为北京市海淀区。2013年12月9日,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交易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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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此次涉事的李丹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的相关信息高度一致。对此,国寿安保基金回应称,该名前员工所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国寿安保基金成立于2013年10月,由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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