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个判决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位72岁的老中医徐某某,居然打着“驱鬼”的幌子猥亵女患者。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最终仅仅被判赔3万元精神损失费,而且因为年过70岁,连实际拘留都没有,这能不让人愤怒吗?大家都在质问:“年龄大就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吗?”今天咱就好好唠唠这起案件,顺便聊聊法律对“医疗性骚扰”是怎么定性的,还有为啥70岁以上的违法者能“免于拘留” 。
一、案件经过
2023年4月,80后的杜女士因为身体不舒服,就去了某医院理疗科看病,接诊的就是这个72岁的老中医徐某某。本来只是一次普通的针灸治疗,谁能想到,针灸完之后,徐某某突然跟杜女士说她“被女鬼附身”了,还说要用9根缝衣针“做法”驱鬼。杜女士当时肯定是又害怕又无助,只能任由他摆布。结果呢,徐某某就借着这个所谓的“治疗”,对杜女士实施了猥亵行为。这简直太过分了,利用患者对他的信任,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杜女士遭受了这样的侵害之后,精神完全崩溃了。连续好几晚都做噩梦,根本没办法正常生活,最后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中度发作”,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咱们设身处地想想,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大的打击啊!后来,杜女士选择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徐某某也承认了自己的猥亵行为,可即便如此,因为他年过70岁,警方只是做出了“拘留7天(未执行)”的行政处罚。最后,法院一审判决徐某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杜女士治疗费10332元、律师费7000元,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二、为啥只赔钱不坐牢呢?这背后其实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
1. 咱们先来说说为啥不定“强制猥亵罪”。
要定强制猥亵罪,按照法律规定,得证明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犯罪的。在这起案件里,徐某某是利用“驱鬼”这种话术来对杜女士施压,并没有明显的暴力行为,这就导致取证非常困难。咱们都知道,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足够的证据,就很难认定更严重的罪名。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年龄“免罚”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明确规定,70岁以上不执行行政拘留。这就意味着,就算徐某某的行为该被拘留,因为他年龄超过了70岁,也不会被实际拘留。这也是为啥他最后只是收到了一个没有执行的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这一点确实让很多人难以接受,觉得这对受害者不公平。
2. 那再来说说这精神损害赔偿3万算多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是在1 - 5万元这个范围。从这个角度看,本案判3万算是中上水平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考虑了很多因素,比如杜女士的抑郁加重,生活能力丧失,还有徐某某的主观恶性大。虽然钱不能完全弥补杜女士受到的伤害,但这也是法律在现有框架下做出的一种补偿。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其中最热门的话题就是“70岁免拘”条款该不该废除。支持废除的人觉得,不管年龄多大,都应该遵守法律,这个豁免条款简直就是在变相纵容犯罪。就拿这起案件来说,徐某某做了这么恶劣的事,却不用被拘留,这对受害者和公众来说,怎么能服众呢?而反对废除的人则认为,高龄者身体状况一般都比较差,拘留所的条件可能没办法保障他们的安全。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确实也有一定道理。
但不管怎么说,年龄绝对不应该是犯罪的“护身符”。法律虽然判了赔偿,可这种“为老不尊”的行为,真的让人很气愤。任何猥亵行为都应该受到严惩,这是对受害者的尊重,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在这里,我也想提醒广大受害者,千万不要选择沉默,要相信法律一定会为你撑腰。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希望法律能够不断完善,在保障人权和维护公平正义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让每一个违法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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