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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要讲一个湖南人,一个普通的湖南中年人。他身上有一股湖南人特有的霸蛮之气,令人佩服。
据大象新闻报道,最近,49岁的湖南湘阴人肖新良拿到了一份期待已久的判决,撤销了对他的行政拘留处罚。
两年前,肖新良在刷短视频的时候,看到湘阴县弼时街发生的一起事故,有人从4层楼上掉到了第2层楼体外的脚手架平台上,消防员正在组织救援。视频发布的时候,湘阴县老城区部分街区正在进行集中整治改造,进行统一门面房广告招牌样式的工程。
肖新良说,当时他自然而然地认为,有人坠楼必然是因为工程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没想到就是因为这12个字的评论,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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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湘阴县公安局以肖新良发表的12字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寻衅滋事”为理由,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老肖不干了,出来后就向上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2024年4月1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和岳阳市人民法院先后一审、二审开庭审理此案,都驳回了老肖的请求。两次遭到挫折的老肖更加不服气了,就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向湖南省高院上诉,申请再审改判。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为对老肖的拘留“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故事的背景是,时任湘阴县委书记李镇江,觉得街头的招牌五花八门,要统一,所以进行了集中整治,老肖作为本地居民,表达了不满,就撞到了书记的枪口上。巧的是,2024年7月13日,李镇江被依法“双开”。成为又一个采取过“统一店招”政策而落马的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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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宏大的社会运行中,一个小人物不幸被权力的车轮碾压,他没有放弃,而是采取了法律手段持续维权,不抛弃不放弃,不抛弃对法治的信仰,不放弃个人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判决。这个结果不仅是对他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公权力滥用的一种警示。老肖的经历告诉我们,面对不公,个体虽然渺小,但通过合法途径坚持抗争,依然能够迎来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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