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拟解除铁路及机械学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辽宁嘉丰万基置业有限公司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竞得“2018-01号铁路及机械学校地块”后,经我局多次催缴,至今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101052018A0001号)约定缴纳“2018-001铁路机械学校地块”剩余出让价款1,962,371,326元,已构成根本违约。
我局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拟决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101052018A0001),竞买保证金190,000,000元不予返还,你公司应在收到《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违约金3814,327,799元(截至2023年12月29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时间),保留追究你公司赔偿损失的权利。
2018年,原皇姑区铁路机械学校地块以11900元/建筑平方米的成交单价,刷新2017年的地王价格,并成为2018年沈阳地价第二高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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