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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6岁的刘女士诉称,自己在深圳万旗服饰面试,遭面试人员殴打致受伤。事发后,涉事男子韩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从当事人刘女士处获悉,其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该事件发生之后,更多女性发布了自己在该服装企业的遭遇,施暴者指向同一人韩某某。
综合爱企查上面的信息和几名受害者的说法,韩某某应该是深圳万旗服饰有限公司的法人、老板。其不仅对应聘者刘女士使用暴力,还曾对公司员工李女士等人施暴。可以说既是“霸道总裁”,更是“暴力总裁”,而受害者主要是女性,这种现象需要引起妇联、人社等部门重视,该介入的介入。
按说,应聘者与企业面试人员不该发生冲突,因为双方往日无仇,今日也无多大恨,“好说好散”。然而,刘女士的面试经历堪称奇葩,由于认为应聘无望想让对方删除自己简历上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而对方不删所引发的冲突。刘女士出于保护个人隐私可以理解,但韩某某打人,就让人费解。
而李女士因工作上的原因,遭韩某某谩骂指责,用手指戳胳膊致淤青,并罚款4000元,同样荒唐。尽管李女士采购的一批布料不符合韩某某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货,在韩某某看来“有错在先”,但应该有合理、规范的处理方案,而韩某某对李女士先使用暴力语言又使用暴力动作。
其中的暴力动作——韩某某用两根手指用力地戳李女士的胳膊,导致李女士胳膊淤青,出办公室的时候都抬不起来。这是让人很难理解的行为。因为正常情况下,单位领导没有任何权力对员工使用暴力,而员工生命健康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此外还对李女士“罚款4000元”再次当众进行辱骂。
也就是说,韩某某不仅侵犯了李女士的健康权、人身权,而且还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另外,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韩某某却对李女士进行两项罚款。最后逼迫李女士离职。从中看出,韩某某在企业十分霸道,轻则辱骂、处罚员工,重则对员工使用暴力,完全无视员工合法权益和法律。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不仅遭遇暴力的李女士未对韩某某采取维权行动,而且“更多女性”指向韩某某施暴,也不见依法维权。从某种程度而言,这给韩某某惯出了随意施暴的恶习。如果不是刘女士面试遭遇暴力后进行报警,韩某某可能会对更多女性“下毒手”。受害者都要对职场暴力说“不”。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反观韩某某对待女性的暴力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相关女性的多项合法权益。
有关受害者可以收集被侵权的证据,通过公检法机关进行维权。深圳市妇联、人社等部门,也要积极介入,以维护女性或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甚至不妨对韩某某本人及其公司进行联合惩戒,使其真正感到侵权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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