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离婚后再复婚,曾经分割过的房子就会像变魔术一样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了吗?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一时糊涂搞 "假离婚" 买房,结果不仅没占到便宜,反而赔光了家里的财产;有人在复婚后因为没搞清楚财产归属,莫名其妙就背上了百万债务;还有人在当初的离婚协议里埋下了一颗 "定时炸弹",直到再次面临离婚时才追悔莫及。看完这篇文章,你绝对会对 "复婚" 这两个字有全新的认识!
结论先行:除非在复婚后通过添加配偶名字、双方共同还贷或者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等方式对房产归属做出明确约定,否则哪怕你们复婚之后一起生活了十年,这房子性质按照离婚协议分割为准!
一、离婚协议就是 "财产切割令",复婚也改变不了它的效力
- 白纸黑字签了的协议,法院可不会给你发 "后悔药"
辽宁某案中,一对夫妻在第一次离婚时就通过协议明确约定上海的一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后来两人感情复合又办理了复婚手续,可当他们再次走到离婚这一步时,男方却突然主张要分割这套房产。法院在审理后直接甩出了判决书,明确指出:"离婚协议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儿戏!复婚也不是撤回之前财产分割约定的按键!"
福建某案的情况则更让人唏嘘!男方在法庭上辩解称,当初之所以同意离婚,完全是为了规避税费购买商铺,而且最后商铺也根本没买成,所以之前的离婚协议应该无效。但法院只用了一句 "成年人要对自己签字确认的行为负责" 就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律铁锤:《民法典》第 1087 条现行有效,其中白纸黑字写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就算之后和买家复婚,也不能让房子自动回到你名下一样!
二、复婚 = 重新领取结婚证,财产关系需要 "重新洗牌"
- 婚前财产永远是你的 "铁饭碗"
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在离婚的时候,你分到了 100 万元的财产,那么当你和前任复婚时,这笔在离婚后、复婚前所拥有的 100 万元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哪怕你把这笔钱存到银行里,经过十年时间产生了不少利息,你的配偶也分不走其中的一分一毫!
相关法律条文已经把这一点说透了,《民法典》1063 条现行有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五类财产,永远属于个人的 "小金库",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复婚后的这些 "神操作" 要这样做才有效
加名大法: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从法律层面来说就相当于你做出了 "爱的赠与",房产的归属也会因此发生改变(但要注意添加名字可能会产生的税费问题!)
共同还贷:北京三中院就曾经判决过一起典型案例 —— 在复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偿还房产贷款,那么在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签订协议: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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