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土地执法与宅基地管理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50105号建议的答复 鲁自然资函〔2025〕756号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土地执法与宅基地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及逐级核查,掌握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为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自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起,农村宅基地已作为单独地类纳入每年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并形成汇总数据。依据《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分类》,农村宅基地被明确定义为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建设用地。调查严格遵循“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若国土调查成果与实地不符,无论属于新发生变化还是历史调查错漏,均可通过国土变更调查予以更新或纠正。对于具备合法权属来源的宅基地,即便“三调”时调查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也按建设用地管理。截至目前,从“三调”开始已连续开展6次调查,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现状情况已基本摸清。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近年来,我厅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总登记”模式,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全省宅基地总宗地数2258.61万宗,已完成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办证1561.84万宗,正在组织各地推进历史上宅基地及房屋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一户多宅等问题化解,积极探索问题化解路径,切实保护农村群众不动产权益。
三是用好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手段。卫星遥感监测是监测预警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技术工具,只是提供问题线索,不能直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对监测发现的变化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据事实和政策,客观作出合法性判断。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颁证,扩大登记覆盖面。三是指导市县做好规划实施,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持续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确保农村宅基地合法合规建设和管理。四是坚持求真务实,严防简单化“一刀切”,坚决防止过度依赖技术手段,不顾实际情况机械执法。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24日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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