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登上热搜。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当前老年群体存在租房难现象,部分中介机构明确表示“不租给60岁以上老人”,有的甚至将年龄门槛划至55岁。
以年龄作为租房标准是对居民居住权的侵害,应当将相关权益还给老年人。
老年人租房遭到年龄歧视
开学季临近,不少老人为了照顾孙辈,开启了在学校附近租房的生活。记者以为家中老人租房为由,咨询了多家房屋中介机构,绝大部分中介明确拒绝租房给超过60岁的老年人。某房产经纪人透露:“公司有规定,租给60岁以上老人不行,怕出事。”
另一个同城平台的经纪人称:“独居老人55岁以上的不让租。”
还有的租赁平台虽然答复可以办理,但线上平台只提供了在校生、毕业生、职场人等群体的租房入口,并没有针对老年群体的选项。
记者在线下中介门店走访时,经纪人暗示,老年人想要租房,本人签约会比较难办,可以通过年轻人代签合同的方式规避规定。如果是由中介机构直接管理的房子并不那么在意,但如果是业主直接出租的房子,需要和租客面谈了解情况,“感觉能租到的概率不大”。
国家统计局《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基本数据公报》显示,全国独居老人比例已达14.2%,其中近20%依赖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城市独居老人的租房需求尤为突出。
宁愿不做买卖,也要规避风险
记者采访发现,业主和中介平台对老年人租房不够友好,主要是顾虑这一群体的健康和经济状况。
担心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不是不理解老人的困难,但也需要爱护好自己的房子。”北京市海淀区居民张女士有一套一居室出租,她明确表示不能租给老年人,主要是担忧老年租客因身体机能衰退或生活习惯差异,无法维护好房屋的设施和环境。此外,还有许多房东和中介对老年人在屋内摔倒、突发疾病等意外事件心存顾虑。
租赁房屋适老化改造滞后,中介机构意愿不高。《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基本数据公报》显示,我国城镇老年人需求最高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加装电梯、地面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加装紧急呼叫设备和加装扶手/护栏,但记者在多个平台查询发现,出租房源几乎都没有进行过适老化改造。
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出租房屋以年龄为准是典型的年龄歧视,不利于老年人平等地参与社会。”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郑翔说,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到2035年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六七十岁的老人受困于租不到房,违背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
事实上,许多老年人身体健康、生活规律,甚至比年轻租客更爱惜房屋。72岁的退休教师李爷爷,退休后一直租房居住,不仅按时交租,还把出租屋打理得井井有条,房东多次表示 “这样的租客打着灯笼都难找”。将所有老年人归入 “风险群体”,本质上是一种以偏概全的歧视,违背了平等租房的基本权利。
从法律层面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租房作为基本的社会服务,设置年龄门槛显然与法律精神相悖。而《民法典》中“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更直接否定了这种区别对待的合法性。
破解这一困局,需要多方合力。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租房市场的规范,明确禁止年龄歧视条款,对违规中介和房东进行惩戒;社区可建立老年租客信用档案,用实际数据打破房东的顾虑;而社会也该转变观念,认识到老年人的租房需求同样值得尊重——他们或许是为了帮子女带娃,或许是退休后追求新生活,这些合理诉求不该被年龄标签扼杀。
住房是民生之基,租房市场的温度,折射着社会文明的程度。当我们拆除年龄的藩篱,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体面地租到房子,这样的社会才更有温度,更显公平。
来源 | 半月谈网,原标题:《“不租给60岁以上老人”,租房岂能有年龄歧视》
记者 | 鲁畅 吉宁
编辑 | 姜玉函
责编 | 李雪
主编 | 崔靖芳
出品 | 民生周刊新媒体部
![]()
关注民生周刊视频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